当前位置: 首页 / 相关政策文件 / 人社部职业能力司和指导中心文件
关于同意北京新广汇贤人力资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函(中就培函〔2024〕80号)
更新时间:2024-10-16
北京新广汇贤人力资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关于做好部门行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就培函〔2020〕41号)要求,结合你单位分支机构前期属地预备案情况,经评估,同意你单位备案为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面向社会开展评价工作,备案号为S0030,有效期3年(2024年10月至2027年9月)。请你单位指导分支机构完成属地备案赋码,并在备案的职业(工种)范围内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附件: | 认定机构信息与评价范围清单 |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
2024年10月16日 |
(主动公开)
附件
认定机构信息与评价范围清单
机 构 名 称 | 北京新广汇贤人力资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机 构 简 称 | 北京新广汇贤 | 备案号 | S0030 |
机 构 类 型 | 社会培训评价组织 | ||
地 址 | 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2号北业务楼4层 | ||
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范围 | |||
职 业 名 称 | 职 业 编 码 | 工种/职业方向 | 级 别 |
广播电视天线工 | 4—04—03—01 | 中、短波广播天线工 | 5、4、3、2、1 |
电视调频天线工 | 5、4、3、2、1 | ||
广播电视机线员 | 4—04—03—02 | 广播电视机务员 | 5、4、3、2、1 |
广播电视数据员 | 5、4、3、2、1 | ||
广播电视线务员 | 5、4、3、2、1 |
注: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职业(工种)范围以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公示查询系统公示信息为准。